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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的回购、再上市细则
自2017年北京市实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以来,已近6年。目前,北京有39个项目正在逐步为购房者提供购房券。许多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在未来几年也将达到房产所有权5年的限制。这些家庭非常关心共有产权住房的回购以及何时可以发布重新上市的细则。 6月7日,市住建委就《关于加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共有产权家庭未取得该房产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其产权份额。如需转让,可申请回购;取得房产所有权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份额。并明确了回购和转让处理的详细程序。 与2017年出台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比,2017年的政策不允许产权份额转让。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以由控股机构提出回购申请;本次征求意见将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具体规则,以及回购或上市所需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对每个人的详细分析: 一: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居住困难,需要转让房屋所有权份额的,由产权人向该房屋原分配区域的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联署机构回购。 具体程序如下:一、共有产权家庭网上申请→ 审查和确认→ 检查房子的状况→ 处理回购→ 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回购时间不足五年的情况,说明该家庭因实际困难无法退出共有产权。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此前回购的共有产权不计入家庭购房记录。如果家庭终止了共有产权购房合同,也将不计入购房记录。 2:取得产权至少5年 意见稿规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家庭,可以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产的所有权份额。 具体程序如下:一、共有产权家庭网上申请→ 发布信息→ 购买者在线申请→ 买方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 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转让信息向社会公布后,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代理买卖经纪业务,也就是说,也可以找中介机构卖房,但需要先在服务平台注册后才能代理;另一点是,新购房产的产权仍然是“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比例保持不变。同时,意见稿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有非法出租等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暂停回购上市程序。 回购公式:回购房产的总价=房产的原购买价格(1-折旧率×折旧期+价格水平指数×付款计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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